| 关于加快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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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2 08:50 文章来源:东安县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加工贸易是工业经济基础薄弱地区承接国际资本、技术和产业转移,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快速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实施开放型战略不可逾越的阶段,随着国际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的速度不断加快,特别是我国沿海地区受劳动力、环境承载能力、土地等因素制约,部分产业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为抓住机遇,促进我县工业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工业经济总量的增加,特提出我县承接沿海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吸引沿海发达地区的加工贸易产业向东安转移,力争到2010年承接规模以上的沿海加工贸易转移企业30家以上,其中投资上千万、产值过亿元的内移企业9家以上,引进资金8亿元,加工贸易产业的生产总值达到30亿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以沿海和境外的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型企业为重点目标,以服装加工、玩具制造、电子化工、毛织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以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产业,以珠三角特别是东莞市为重点地区,以“以商招商”、“园区招商”和“小分队招商”为重点方式,以广泛动员和引进我县在外创业能人回家办厂,发展“归雁经济”为重要切入点,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积极承接沿海产业转移。
三、主要措施
1、制定和完善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一是用地政策。对我县承接沿海加工贸易转移的企业,在企业用地上,国土部门要采取成本价出让、企业租赁、农民入股等多种方式给予供应,对承接具有“孵化”功能的企业,企业所用土地免费供应。二是水、电、路、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的供给。凡是在园区投资的企业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不论转移企业所需容量多大,相关部门都要无偿将管网、线网架设到企业门前。三是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内移企业所需劳动用工的培训,可采取劳动保障部门定向培训,也可采取内移企业自身培训,无论何种形式的培训劳动保障部门都要将企业员工的培训纳入计划,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培训费。在社会保险缴纳方面,可参照沿海地区做法,按企业员工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
2、精心打造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平台。工业园区是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产业集群,培育产业集聚的主要载体。建议将白牙市工业园、芦洪市工业小区作为当前我县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主要载体。白牙市工业园规划面积要达到10平方公里,芦洪市工业小区的规划达到8平方公里,两个园区内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想方设法组织一批资金,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厂房,降低租金租赁给转移企业,对于具有孵化功能的企业,无偿提供厂房。
3、大力提升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物流载体。成本、环境、资源(产业配套)是影响产业转移的三大因素,加工贸易是“游牧民族”,哪里的运营成本更低,就会迁徙到哪里。目前我县在水、电、土地价格上比沿海地区低一些,但由于加工贸易是两头在外的项目,运输是个很关键的环节,而我县当前运输优势并不明显,从某种程度上看,运输成本抵扣水、电、土地优势后,与其他地区相比,无优势可言。因此,要在一年或一年半的时间内将白牙市到衡昆高速的连接线和芦洪市工业小区到二广高速的连接线建设好,构成快速、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
4、着力解决劳动用工困难。加工贸易项目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目前落户的产业转移企业普遍反映招工困难,开工不足的问题。为确保内移企业生产用工,建议要专门安排一至两名县级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各乡镇、走进相邻的县区帮助企业做好劳动用工的招聘工作,以解决劳动用工紧张的困难。
5、构筑大开放新格局。加工贸易企业产业链条长,内移一个企业必须要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与之配套,在目前产业链条不完整的情况下,为扶持内移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降低原材料采购运输成本,我们要坚持对外引进和对内开放相结合,制定优惠政策,启动我县内资,引导他们参与工业园区的配套设施、标准化厂房和内移企业相配套的产业建设。同时,要明确政策,鼓励和支持县内有实力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承接内移企业产业链的建设。
四、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承接产业转移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对外开放的中心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牢把握全省、全市工作总体取向,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作为加强开放合作的突破口,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为强化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和县委县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国土、电力、工商、税务、商务、劳动、环保、质监、安监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把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协调推进我县产业承接的相关工作。
2、加强协调、强化服务。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提交县委常务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建立重大承接项目目标责任制,每年筛选一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的的重点转移企业,由有关领导和部门跟踪联系,协调服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从项目启动、项目谈判、项目落户、项目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服务,重点解决好承接项目在产业布局、土地、能源、运输、融资、环保、审批、招工等方面的问题。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每年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部门督办责任制和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全程跟踪和严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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